社交平臺上的銷售者都自稱“有廠家資源,保障正規貨源”并要求顧客最低至少購買一箱,甚至“10萬支起步,少了就不發貨”,更有甚者稱“今天不買明天還要漲價”。在此提醒:個人私自販賣抗原試劑屬違法,若試劑出現造假、以不合格冒充合格,情節嚴重的可判處無期徒刑。
2022年3月,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并具備相應儲存條件的零售藥店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方可銷售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
新冠肺炎病毒檢測試劑屬于第三類醫療器械,無資質的個人私自販賣是違法行為。由縣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經營的產品和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除了受到行政處罰以外,如果涉及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非法經營數額超過五萬元,或者違法所得超過一萬元的,就已經達到了刑事犯罪的追訴標準,應當由公安機關進行立案調查。
若私自售賣的抗原試劑是假冒偽劣產品,或是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且銷售金額較大的,還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根據《刑法》的規定,銷售金額超過兩百萬的,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