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都是離異,都沒有帶孩子,我們也都沒有想要生孩子,我們都是做電商的,我前些年賺了點錢在老家全款買了房車,現在生意不好,基本就夠自己開支了,男朋友在義烏買了房車,現在年收入還有100w左右,我們現在租房,他出房租,我買菜做飯,我們在一起一年出去吃飯(有時候我付,大部分他付)除了情人節過節發個520,平時從來不會買禮物,也不會在我身上花錢,在一起一年的時間里,我提過2次錢的事情(我買了2000的護膚品,撒嬌讓他幫我分擔500)他都不愿意,也明確表示結婚不會給彩禮,除了花錢這點我有點介意,其他都還好,工作上會幫我,平時不出去玩,手機隨便看,基本24小時在一起,但有時候覺得好沒意思,女人還是得找個依靠,不是說要給我錢花要養我,但是就是連幾百塊都不愿意給我花覺得有點沒意思,你們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