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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隨著一陣轟鳴的機器作業聲,北苑街道幸福社區易開路上的一幢五層危房應聲倒塌。
據了解,此處安全隱患是北苑街道在開展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百日整治專項行動巡查時發現的。導致整幢樓房成為危房的原因是該房屋業主裝修時私自敲掉承重墻。工作人員發現該問題時,一樓、二樓已堆滿私拆承重墻所遺留的建筑廢物,房屋內部出現明顯的裂縫。工作人員當即叫停施工,并在樓房四周用隔離板進行封閉。 北苑街道立即聯合社區、行政執法相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往現場查看,并約談業主,嚴肅闡明了其違反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可能對周邊住戶的居住安全、鄰里和諧等產生的不利影響。起初,房屋業主表示不理解,工作人員前后多次上門走訪,歷時一個多月,通過耐心細致做工作、解釋政策法規等,最終得到對方的支持并同意拆除房屋,解除安全風險。 據悉,若私拆承重墻導致小區住房受到嚴重影響,涉事業主可能要承擔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九條規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若私拆承重墻導致整棟樓宇開裂、變成危房,甚至發生坍塌等嚴重后果,相關人員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義烏市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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