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現在的老公都是二婚,結婚六年,一直很恩愛,可最近二婚老公提出的要求,讓我猶豫不決,婚姻也面臨結束。
頭婚老公是意外去世,當時結婚的時候婆家給買的房子,還是學區房。老公去世后,公婆說我一個人帶著女兒不容易,房子以低于市場價的價格,賣給了我,而且允許我分期還,還不收我利息。還另外拿出30萬,給孩子買了教育基金,讓我踏實帶好孩子就行。在此期間和公婆處的很好,一家人互相照顧,婆婆總勸我往前看,有合適的再走一步。守了三年多,經朋友介紹,認識了現任老公。
現任老公第一任妻子癌癥走的,他們有一個兒子,老婆走沒了聽說賠了一筆錢,他自己還有個超市。我倆條件相當,又都是經歷過苦難的人,處了一段時間,覺得還行,就領證結婚了。婚后住他那,我那房子因為貸款還沒還完,所以暫時讓公婆住著。
家庭平時開銷差不多兩個人一人一半。他過日子很細,我這人大大咧咧,從來不計較誰花多花少。都是這個歲數,又都是帶著孩子的二婚,日子能過的去就行。沒想到,最近他提出的事情,讓我太為難:他說想讓孩子到重點中學,以后我們也搬過去住,這樣孩子離家近,可以天天回家。還說如果我不放心,他愿意拿出50萬存我名下。
學區房是公婆說以后我女兒上學用的,現在價值好幾百萬,50萬如果添上他的名字,萬一婚姻維持不下去,我沒法和公婆交代。想了很久,我還是拒絕了。沒想到,二婚老公說:如果離婚,我再想再婚,那就是三婚女人,不好再嫁。如果我不同意加他名字,那這日子沒法過,只能離婚。
真的挺讓我心寒的,這不是威脅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