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就是跟男朋友在一起兩周年的周年紀(jì)念日了,我跟他說想要一個3000左右的包包作為紀(jì)念日禮物,過分嗎?
他說沒有必要買這個包包,認(rèn)為我想要這個包就是跟別人攀比,想要有面子,貪慕虛榮。3000塊都夠他上好幾個月的網(wǎng)了,也夠我們?nèi)幉ㄍ嬉惶肆恕N倚睦锲鋵嵧Σ皇娣模?000其實說多不算多吧,而且我們在一起這么久了,買個包好像也沒有這么過分。
當(dāng)然我自己有手有腳的我也可以給自己買,但是這感覺不一樣啊,一個是男朋友買的,一個我自己買的。難道是真的我太有虛榮心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