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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則新聞:男方因為拒付幾十萬彩禮,女子一氣之下打掉孩子,雙方分道揚鑣。感慨又是彩禮惹的禍!新聞中的男女在戀愛時對彩禮事先口頭約定,男方也同意。但最終男方為什么選擇拒付?在新聞解說中我大致梳理了下男方選擇拒付理由:在商議婚事的過程中,女方一家讓他有不好的感受,他認為女方的父母是不同意他們在一起的;男方是希望生下孩子的,女方自作主張選擇流產后又找他要說法,認為女方家是在意這筆彩禮。對于這件事,彩禮是雙方戀愛時就約定好的,男生沒有兌現,有失誠信。女生執著要彩禮是為婚后有保障。男方拒付是對這段感情缺乏信心。看似雙方對彩禮的態度是造成感情失敗的原因。但仔細想也不難發現,這段感情里雙方各有各的心思,沒有信任。戀愛的最終目標是步入婚姻,兩個人真心相愛,彩禮問題只是實現這個目標可有可無的一個程序。如果將戀愛雙方看作是經營婚姻項目的合伙人,而實現婚姻幸福美滿才是真正的成功,雙方勁往一處使,多些信任,多換位思考,那么化解矛盾沖突的過程同樣也是增進彼此了解,增加感情的催化劑。幸福的婚姻不是靠彩禮來保證的,要彩禮來保證的婚姻,本身也說明了婚姻的脆弱性。婚姻的本身還是先人,先選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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