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我工資10k,老公13k,有房貸無車,房貸3k。我沒有存款,花錢也沒規劃大手大腳慣了,經常一不小心就花超了。而老公很精打細算過日子,從不沖動和亂消費適合存錢理財。
因為公司效益不好,剛結婚沒幾天就被通知裁員了,我拿到了快十萬的賠償金。然后目前也在休息沒去找工作,我們經濟也是分開的,老公負責房貸還有水電費物業費,還有負責采買家里基本日常用品,他跟我說這個賠償金就留著我自己吃吃喝喝自己用。
他基本都在公司吃飯,我在家里自己買菜或者點外賣解決自己伙食,家里水果飲料零食啥的,也都是我在買,不過他吃的也很少。總而言之,就是我雖然在家咸魚,可完全是自己養自己,喜歡的衣服鞋子護膚品啥的,從來沒有叫過他,他對自己特別摳搜,我也不好意思再讓他給我買。
他主要負責家庭主要開銷還有家里存款,婚后的存款他也是存在自己卡里沒有給我。我本來覺得,現階段我沒工作也沒孩子,何況我手上也有錢,這種模式也沒啥,直到今天吃飯的時候老公說,要是這些賠償金花完了你還沒找到工作,就去把公積金賬戶上的錢去取出來用。
我心里就納悶,這不是完全沒有要養我要給我錢花的意思嗎?我公積金確實還有好幾萬在卡上,不過說實在的我是不想取出來用的。我也不是計較什么,而是我覺得老公完全沒有要給我錢的意思,那以后有小孩了咋辦,我覺得又沒工作又沒錢真的一點安全感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