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兒媳上個月才領證,婚禮還沒辦,現在就鬧著要離婚。我本來想讓他們買個二手房,兒媳不喜歡要買新的,那也行,付百分之十五的首付,剩下錢裝修。
兒媳讓我們每個月幫他們還房貸,我說既然房本上寫的你們兩個人的名字房貸就你們兩個慢慢還,兒媳說他們兩個工資加一起才一萬多,還了房貸還怎么生活,我反問兒媳我和你爸兩人加一起的退休工資才6000多,你讓我們怎么還房貸
我想了想,既然房貸也得我們還,那房子干脆寫我們的名字吧,沒想到兒媳不同意,說他們的婚房憑什么要寫我們的名字,我說就憑我們來還房貸,兒媳不同意,最后退一步,和兒媳說了,房子寫你們小兩口的名字,一萬多的房貸,你們小兩口出五千,剩下的我們補,兒媳不愿意,說他們堅決不還房貸,如果還了房貸生活水平就會急劇下降。我兒子沒什么意見,可兒媳就是不松口,堅持房子寫他們兩個的名,我們還房貸,我算是看透了,兒媳就是想吃肉,還不想挨打
我最后說給他們一百萬,剩下我的就不管了,他們愛買一千萬的就買一千萬,想買十萬的就買十萬的,多了少了的我就不管了,兒媳氣得不行,天天和我兒子吵架,嚴重一點還動手打他,想讓我們妥協,還當著我兒子的面罵我們,兒子也煩了,一氣之下就同意了離婚。
現在我頭也很大,實在想不通,兩個人證都領了,最后因為房子的原因就鬧離婚了,兒媳還到處說我心眼多能算計,我真的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