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名下有一套房子,說是近幾年就要拆了。今年五一爺爺和姑姑出去玩,姑姑直接說說我爺爺的房子她也要分一部分,說這是法律給她的權力,把我爺爺氣夠嗆。
倒不是重男輕女,爺爺生了一兒一女,我爸是大的,姑姑是小的,當初因為姑父父母早亡,家里條件也一般,他們那套房子還是爺爺出錢給他們造的,也沒管他們要過錢。而且兩家人挨著造的,真要拆遷兩家拆遷款差距很小。我爺爺就認為,作為女兒,我已經分了你一部分財產了,你現在卻要來和哥哥搶(就是我爸)。而且她作為女兒也從來沒有贍養過老人,一直都是和我們住的。此外,我姑姑和姑父還欠了我家30萬左右一直沒有還,欠條是幾年前寫的了,現在讓他們夫妻補寫一份,怎么都不肯,我爺爺私下和我說他都不想追究了,她現在竟還想要分我家房子。
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爺爺在上個月確診癌癥,晚期,并且已經擴散了,他本人還不知情。老人脾氣又比較犟,不肯寫遺囑,覺得自己還很健康(只和他說是小毛病還沒想好要不要和他說實話),也不肯放權,我們又不好催,又不好說實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