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紹興人,而我的男友來自河南商丘,我們都在義烏共同奮斗,已經攜手走過了兩年多的戀愛時光。起初,我的父母因為地域差異的原因對這段感情持反對態(tài)度,但鑒于男友的勤奮上進,以及他可觀的收入——月薪兩萬,加之我的工作也相對穩(wěn)定,我的家庭最終接納了他。
年前,我們開始籌備婚事。我家原本提出的彩禮是28.8萬,但考慮到會有陪嫁且彩禮會帶回我們的小家,最終與男友家商定降為18.8萬。然而,近期我發(fā)現(xiàn)自己懷孕了,本以為這會是加速我們步入婚姻殿堂的契機,但男友家卻表示目前無法承擔約定的彩禮金額,他們嘗試借錢但也未能如愿。因此,他們希望我能夠與我的父母商量減少彩禮。
得知這一情況后,我的父親表達了強烈的不滿,他建議我放棄孩子并回到老家。我的母親也傾向于聽從父親的意見。男友雖然表示會盡力說服他的父母,但由于年后我們見面的機會減少,他總是強調家里的經濟壓力,并表示無法說服他的家人。更讓我難以接受的是,男友的母親提出要么不要彩禮,要么就放棄孩子。每當我向男友施壓時,他總是先安慰我,然后抱怨自己的壓力巨大,表示無法改變家人的決定。我感覺他們似乎在利用我對孩子的母愛來施壓。
現(xiàn)在,我的父母也勸我分手,但我實在舍不得這個孩子和我們之間的深厚感情。面對這樣的困境,我感到無比迷茫和掙扎,不知道該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