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的經歷給了我們一個警示,現在有些寵物店打著免費領養的旗幟,卻變相的收取各種費用。首先,你要看下你們是否簽訂了領養協議,協議里關于違約金的表述是否存在,商家有無利用格式合同等方式設定高額違約金,有無存在加重一方義務的情況,對于簽訂協議的雙方來說應該地位是平等的,如加重一方義務,可能存在該條款約定無效的情況。
另外,即使你違約了,不想繼續飼養小貓,商家如果要追究你的違約責任,需要證明因領養人違約造成了 實際的損失,比如未銷售的貓咪用品的成本、預期利潤等,來判斷違約金是否過高。
最后,這種帶有隱形消費的商家,大家還是敬而遠之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