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問我這種情況是怎樣辦為好?
我出生1955年娘家是安徽蚌埠的,我是1975年嫁到義烏,當時是聯合公社,那時候的義烏是很窮的,吃不飽,春天都沒有糧食吃的,那時候田里種的草子燒飯,都是菜,看不見幾粒米,泥凝的小路,連雙輪車都進不了村子,現在是蘇溪鎮里宅村,已經舊村改造過了,我有一個女兒,一個兒子,我是跟前夫在2023年成功離婚的。他原來是蘇溪鎮干部,因為思想墮落,腐敗,一天到晚家都不回,在外面女人多的數不過來,都是那些情人搞的他貪污腐化,檢察院起訴,本來還有四個月就可以退休了。在外面情人的太多了養不了,最后判五年,在監獄里還是每個月寫下信件,這個月是那個情人看他,下個月又就那個情人去見他,從進了看守所一直到十里豐監獄,從來沒有給我寫過一封信,或者一個電話。天天還是給情人信息來往,出來再給我離婚,他心里一直都沒有這個家。我也死心了,他在監獄里我們就離婚了。他從監獄里出來都是外面情人接他回情人家里的。他給情人買的房子等等所以一釋放就在情人一起住的,兒子還給他接風酒店。給他錢用,他經過朋友說告兒子,這樣每個月都要給他錢,要不然兒子拉黑名單里,唉從60多點兒子每個月都要給他錢,在金華浦江法院起訴兒子。他勝訴后就和一個情人辦理了結婚。他把跟情人的兒子說是他的,那個情人老公也不管,就改了姓名。現在我那個前夫那個兒子已經26歲了吧?已經認祖歸宗了。我是跟他還沒離婚的時候,就有高血壓,糖尿病,當時肺里結節,最后我在20194.5月份,查出來肺癌晚期,我又去了上海肺科醫院,醫生說我晚期了做不了手術;厝ケJ刂委煱。我從上海回來就吃中藥,靶向藥,去年已經轉移骨頭了,從去年就每個月打一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