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注意啦
這個假期你享受過嗎?
根據浙江的有關規定
獨生子女每年可享受
5天陪護父母假哦
一起來了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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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八條規定:
獨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方年滿六十周歲的,
獨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陪護父母假,陪護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
請輸入描述獨生子女陪護父母假的期限
如何計算和確定?
期間可享受哪些待遇?
據此前浙江省衛健委的解釋:
- 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每年(從其父母一方滿60周歲起按照周年計算)享受5天陪護父母假,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職業假。
- 獨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護假應當在當年內使用,不能結轉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陪護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例如,獨生子女父母中的一方在2024年12月1日時年滿六十周歲,則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間,獨生子女可以享受五天陪護父母假。
獨生子女護理假最長可休20天!
近年來,據不完全統計,
全國已有30多個省市出臺獨生子女護理假。在已出臺獨生子女護理假的地區,
獨生子女每年可享有5天到20天不等的假期。
具體見下表:
請輸入描述其中,值得注意的是,
還有十余省份,非獨生子女同樣可享受護理假,不過假期天數少于獨生子女。
例如山東、安徽、寧夏、四川、江西、湖北規定,非獨生子女每年可獲得最多7天護理假,天津、云南、黑龍江、貴州、新疆達到10天。
對于子女護理假的具體方案,大家可通過各地政務平臺進行咨詢。
來源:浙工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