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這樣的,我有點入睡困難三月去中心醫院就診。因為其他癥狀沒有就是入睡困難。然后醫生開安眠藥。藥品:右佐匹克隆,差不多吃個把月吧出現副作用只是當時還不明顯,再繼續吃發現副作用比之前大比如胸悶特別是夏天的時候一吃這個藥在天氣刺激就呼吸困難好幾次差點沒喘上氣。然后嘴巴干牙齦疼有時候嚴重還會想輕生。在服藥期間我有問過醫生會不會有這些副作用醫生說沒有。在準備停藥前我又去就診在反反復復問醫生說可能會有副作用只是每個人不一樣反應。還有個男醫生也是說可能會有這些反應。我說會不會影響肝腎功能他說吃半年的話檢測一下肝腎功能我才重視起來。有個葛醫生女的也還好。在這之前沒有任何醫生和我說有這些不良反應。在吃藥中我有出現右上腹肝區疼痛。由于自己的了解不夠不知道那是肝區,后面無意間得知的然后才去醫院做了肝腎功能檢查確實出現了肝損傷。腎功能還不知道檢查出來是好的但是有腎區扣痛和上眼瞼持續性腫。然后我對醫生開藥規范是否正確和就診時醫生沒有把病例給我。然后醫生是否有負責任還有這個藥品副作用為什么醫生沒有和我說,如果說過一些那么在開藥或者吃藥期間我們會不會更加謹慎小心。而不是這么肆無忌憚的反正區醫院醫生就是開藥。停藥后我發現這些癥狀逐漸好轉。在么對這些疑問和衛建委進行反饋和投訴。然后中心醫院醫患糾紛辦公室打我電話一下我就火來了。全部是推卸責任的一套說我是自己的原因不承認說是藥品的副作用。在懶得和她們爭。我繼續反饋給衛建委。具體衛建委答復如下。我表示不是很懂這個鑒定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像之前那樣出現了問題說是我們自身出現的問題導致的…怎么鑒定這個…在醫生給開藥頻率是否在規范之內衛建委沒答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