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公眾號發的浙江獨生子女可享受五天的父母陪護假,難道有多個子女的父母是不需要子女陪護的嗎?這也能區別開來,真是無法理解:
浙江省同樣有相關假期
根據浙江省有關規定
獨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方年滿六十周歲的
獨生子女每年可享受五天陪護父母假
此前浙江省衛健委的解釋:
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每年(從其父母一方滿60周歲起按照周年計算)享受5天陪護父母假,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職業假。
獨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護假應當在當年內使用,不能結轉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陪護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
例如,獨生子女父母中的一方在2024年12月1日時年滿六十周歲,則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間,獨生子女可以享受五天陪護父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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