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安部對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
一、對新能源汽車加速性能的限制
1.百公里的加速時間必須要大于5秒
2.純電動、插混載客汽車應具備踏板勿踩加速抑制功能,并通過(聲或光信號)提示駕駛員
二、混動車和純電車電池起火的要求
1.必須要有動力電路的自動切斷功能
2.監測動力電池工作狀態,自動監測、記錄和預警,發現發熱事件時應通過(聲或光信號)提示駕駛員
3.電池發生碰撞或自燃前必須要在5分鐘后才能出現明火(自救逃生時間)
三、對車輛輔助駕駛系統的要求
1.要使用輔助駕駛必須認證登錄
2.速度超過每小時10公里,必須要有手部脫離方向盤和視線脫離道路的監測
四、車輛娛樂系統的要求
前排的娛樂系統,車速超過每小時10公里全部關閉
五、車輛門把手的要求
1.所有的門把手(必須要有機械部分)
2.碰撞當中未受損傷的車門必須要有自動解鎖功能,發生事故或自燃車門從外部必須能夠打開
六、車輛車窗規范要求
1.所有車窗玻璃不應貼反光遮陽膜,前風窗玻璃及駕駛員用于觀察外后視鏡的部位可見光透射比要大于或等于70%
2.作為擊碎玻璃式應急窗的車窗,應使用厚度小于或等于5毫米的鋼化玻璃,每層厚度不超過5毫米的中空鋼化玻璃,且不應張貼遮陽膜
多少血和淚的教訓,才能喚醒正義的到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