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元旦假期,有一件小事,事后想想還挺值得說道說道的。
那天,去超市。路過米面區,看見一家三口忽然和營業員起了爭執。聽了一會兒,大概明白了前因后果。一個十二三歲的小姑娘,一邊跑,一邊把大米當玩具耍。營業員稍微大聲提醒了兩句,讓她小心點,不要把米弄到地上,一個是糟蹋糧食,一個不小心踩到了還容易摔跤。超市里的喇叭也一直在循環播放,讓家長看顧好小孩的溫馨提示。可是好巧不巧,營業員這邊話音剛落,小姑娘轉身跑開的時候,還真就摔倒了。女孩的媽媽護犢心切,開口責怪營業員:“吼什么吼,小孩子,不就喜歡玩嗎?”營業員一臉郁悶,辯解了幾句。小孩的父親頭腦還算清醒,急忙把母女拉走。不過母親一邊走,一邊還嘟嘟囔囔,埋怨營業員態度差,抱怨超市東西擺放不合理。看到這兒,我其實挺為營業員慶幸的:還好小孩沒啥大礙,如果真有個好歹,對方不得鬧翻天啊。過了一會兒,我買完東西去結賬,這時候又遇到了這一家三口在柜臺排隊。隊伍有點長,還拐了個彎。看到我往前多走了兩步,母親趕忙拉著女兒正了正隊形,那樣子顯然是在告誡我“不要插隊”。可我壓根就沒想走人工通道,而是準備使用旁邊的自助結賬機。是不是挺無語的?有些人,你要說他不守規矩吧,他心里的規則比誰算得都清。可你要說他守規矩吧,他轉頭就把令行禁止扔了一地,甚至自己栽個大跟頭,還要怪別人的不是。對于這樣的人,我向來是敬而遠之。因為雷劈他們的時候,說不定還會連累到你。想起前幾天,“上海迪士尼小女孩跳車”的那個熱搜。迪士尼樂園的瘋狂動物城,新推出了一個“熱力追蹤”的游戲項目。游客乘坐無人駕駛的卡丁車,在光影交錯的隧道里游覽穿梭,緊張刺激,一夜爆火。12月24日那天,“熱力追蹤”晦暗的游戲通道里,突然傳出陣陣驚呼聲。起初是疑惑。有人發現卡丁車行駛的通道里,突然出現一個步行的小女孩,大概六七歲的樣子。要知道,這個游樂項目屬無人駕駛,車輛沒有既定的軌道,是絕對不能私自下車的。接著是驚慌。車輛的行駛速度忽快忽慢,從小女孩身邊一輛一輛通過,形勢萬分危急。最后是驚恐。一輛車躲避不及,直接撞倒了小女孩。等到項目停運,燈光亮起,大家發現小女孩的一條腿已經被卡丁車牢牢壓住。
剛開始看到這則消息的時候,不少人都覺得迪士尼肯定要負全責。可網絡曝光了女孩母親的一段采訪,大家瞬間回過味來:迪士尼有安全監管責任,但是這口大鍋,你還真不能一下子蓋到游樂園身上。問:孩子為啥要跳車?女孩母親說是為了撿一個迪士尼的限量版發箍。就這……問:女孩怎么離開車位的?女孩母親說:“孩子身高124厘米,體重不到25公斤,可以直接從壓桿下抽出雙腿,跨過車旁護欄,很容易跳下去!“沒有人告訴我孩子不能坐邊上!“頭箍被甩掉了,她就跳下車去撿了,我當時也沒有反應過來。”“熱力追蹤”的卡丁車是特殊設計過的,底盤低、車身深,又有安全桿壓著,除了身材瘦弱的兒童,只要坐進去,一般是動彈不得的。所以,乘坐規則中有一條明確要求,7歲以下兒童必須由16歲或以上人士陪同。并且明確了這個游樂項目的驚險程度:會遇到急轉、陡停和短暫的黑暗環境。直至項目結束前,游客都不能離開車輛。出發準備期間,還會有人工介紹安全須知。孩子調皮好動,危機意識淡薄,我們能理解。大人難道也要跟著犯糊涂?明知道游樂項目有一定風險,還要帶身心未成熟的孩子一起玩,就應該更加小心謹慎,牢牢看管。看到小孩亂動的時候,不知道提前拉一把?結果呢?開開心心出來度個假,小姑娘左腿脛骨骨折,不僅當天做了6個小時的全麻手術,左腿還放進兩根髓內釘。事后,還有人在網上爆料,說這對母女在開始排隊的時候,就和一對年輕情侶起過沖突。一種說法是,母女阻止情侶插隊,女孩挨了打,母親被潑了咖啡,最后在警方的調解下,收到1000元賠償。另一種說法是,年輕情侶中的女生被誤會插隊,遭到母女踢踹,男生勸架,同樣被打,咖啡無意打翻。無論事實是哪一種,以她們對規則如此“嚴謹”的態度,本不應該疏忽大意。所以說,規則的本質是“保護”。當你享受規則帶來的便利時,就不要嘗試去打破它,挑戰它,否則必定會付出慘痛的代價。[color=rgba(0, 0, 0, 0.9)]
還記得7年前的“八達嶺老虎咬人”事件嗎?趙女士一家,去北京八達嶺動物園自駕游。據趙女士自己說,當日由于丈夫車技不好,走走停停,導致她暈車。于是,中途打算換人開。當她看到路邊停著救援車,自覺已經出了危險區,便堂而皇之地走到戶外。沒承想,她這邊剛打開駕駛門,似乎還在和車里人說著什么,身后突然竄出一頭猛虎。眨眼之間,趙女士被猛虎拖走。丈夫飛奔出車,想要搭救,被猛虎逼退。老母親救女心切沖出去,深陷老虎的圍攻。
最后,趙女士的母親當場斃命,趙女士自己在醫院重癥監護室躺了10天,雖然撿回了命,但全身傷痕累累,臉上還留下一道永久性的傷疤。。后來,聽說趙女士,將八達嶺動物園告上了法庭,索要高額賠償。判決結果,沒有公開。想來,趙女士的訴求不太能夠達成。因為動物園提供的票據上明明白白地寫著,游客不能私自開窗戶,不能下車。入園前游客還在承諾書上簽名,虎區門口也有指示牌標明“禁止下車”再往后,人們對趙女士的記憶,只剩一次電視臺的采訪。節目中,她淚眼婆娑地回憶起當初的一幕幕,除了悔恨,還是悔恨。[size=; font-size: var(--articleFontsize),var(--articleFontsize)]
無獨有偶,一年后,寧波又發生了一起虎咬人事件。那天,張先生帶著家人和朋友去動物園游玩。不知道出于什么樣的目的和心理,一行6人,其他4人都買了門票。張先生,卻打算和朋友李先生逃票進入。兩人來到動物園北門西側,翻越3米高的動物園外圍墻,然后無視警示標識,鉆過鐵絲網,來到老虎散放區。事到臨頭,李先生慫了,退了回去。張先生“藝高人膽大”,闖入“虎園”。緊接著,恐怖的一幕發生了張先生在近距離逗弄老虎的過程中,被猛虎咬中頭部……現場慘不忍睹。還是那句話:No zuo no die!一幕幕慘劇,讓人心痛。可是說到底,這些都是他們咎由自取啊。網上有一個交警怒懟交通肇事者的火爆視頻。一輛載人電動車闖紅燈,被一正常行駛的出租車撞飛。萬幸的是,騎車的一對夫妻沒有生命危險。被送往醫院后,交警也趕來確定事故責任:電動車闖紅燈、違規載人、違規駛入機動車道,負全責。面對這樣的認定結果,肇事者家屬難以接受,理直氣壯地和交警爭吵起來。肇事者家屬:“那出租車呢?”交警肯定地說道:“出租車是沒責任的,正常綠燈行駛!肇事者家屬情緒有些激動:“那出租車他畢竟撞到了人呀,什么責任都不用負嗎?”交警:“撞到人了人家為什么就一定要承擔責任呢?人家是正常行駛,你們是闖紅燈!”肇事者家屬很不服氣,試圖狡辯說出租車車速過快,撞人后也不報警什么的。交警一句話噎得他們啞口無言:“他怎么沒報警?我不是到現場了嗎?出租車一沒超速二沒闖紅燈,你說他違規的法律依據呢?”聽完這段對話,網友大呼解氣。犯了錯,甚至從鬼門關前走了一遭,就吃一塹長一智吧。人生在世,多一點敬畏之心。尤其是那些能保命的安全規范,咱最好一條也別去打破。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什么時候,一次忽視,就會要了自己和別人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