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工資2600一個月,我16000一個月,我每次督促老公想辦法搞點副業多創造點收入,他就不耐煩,覺得18600是我們總收入是共同所有花不完,但是時間長了后家里主要開支都是我在負責我心里很不平衡,孩子照顧上我倆精力基本付出相同,但是懷孕生產是我一個人受苦,現在開支又需要我承擔大頭,他的說法是我的收入他占一半,說自己工資已經全部拿出來了也有在安穩上班還想他怎么樣。
沒離婚前,的確是我倆共同所有,我不否認,但是我的收入不僅要拿來開銷,還有負責儲蓄,時間長了,我實在無法平衡,我該怎么辦,他這是在逼我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