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義烏市人民政府發布公告
劃定了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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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烏市人民政府關于
禁止開墾陡坡地劃定范圍的公告
為預防和防止人為造成水土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劃定義烏市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義烏市禁止開墾陡坡地面積為27309.62公頃,占全市總行政區劃面積的24.7%,涉及6個街道、5個鎮。具體分布面積、范圍見附件。
二、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內禁止開墾種植農作物和全墾造林。
三、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內其他行為活動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執行。
四、違反本公告規定,在我市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內開墾種植農作物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處理。
五、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義烏市禁止開墾陡坡地面積統計表2.義烏市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分布圖
義烏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6日
▼附件1▼
請輸入描述▼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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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w.gov.cn/art/2025/11/6/art_1229187644_4309860.html?sessionid=1828432745來源 | 義烏政府門戶網站 義烏市融媒體中心